6月25日下午,建筑工程学院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在海润楼N211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文件;并按照《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要求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学习落实《指导意见》。会议由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周立军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
周立军首先全文传达了教职成〔2019〕13号文件的内容,并根据建筑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文件要求。各专业主任对照文件精神,并针对自己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分析,表示要进一步修改方案内容,符合文件要求。根据教务处规定,将在7月3日上报最后经过审核后的方案,并执行。
周立军要求,会后要以各个专业团队为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深入讨论《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等职业教育改革相关文件,认真修改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并写出各专业的研讨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