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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9   来源:建筑工程系     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落实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筑工程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高校建设,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了“十个一”学生成才工程建设项目,并组织开展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特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智慧建造技术技能人才,让每个学生都能人生出彩。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为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都能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阶梯,紧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以促进学生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让“十个一”学生成才工程成为学生三年大学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助力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全部参与成才工程,设立学生年度突出贡献奖,进行表彰奖励。

三、成立评审小组

为确保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领导和管理工作,特成立评审小组。

 长:徐锡权

副组长:乔梓 杨志刚 周立军

 员:毛风华 潘珍珍 冯伟 尹世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伟大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思想上要求进步,参加过青马工程培训班或团校培训班,取得结业证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荣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至少一项。

4.日常表现突出,无任何违纪现象,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政治荣誉等至少一项。

5.率先完成“十个一”学生成才工程,认真填写完成“十个一”学生成才工程手册。

(二)满足以下至少两项指标条件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数学类比赛奖项一项(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省级及以上英语类比赛奖项一项(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获得省级及以上建筑类相关比赛奖项一项(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相关比赛奖项一项(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

5.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化体育类等相关比赛奖项一项(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活动,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十个一”学生成才工程落实落地,培养学生成成长成才。

2.各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要助力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全部参与成才工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加强指导落实,跟踪记录每一名学生的成长成才过程,探索建立科学的学生成长成才综合评价体系。

3.学生学生突出贡献奖每年度评选一次,并在鲁班文化节闭幕式上进行颁奖,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

4.要注重实效,总结提高,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认真挖掘学生中的突出典型,做好宣传引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的氛围。

六、未尽事宜,由建筑工程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