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
参赛队数量:
监督仲裁组组长:
监督仲裁组组长联系电话:
监督仲裁组成员:
监督仲裁组成员联系电话:
一、工作总则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行赛项监督仲裁制度,由大赛执委会对各赛项派出监督仲裁组。监督仲裁组成员由大赛执委会在开赛前遴选,经本人确认后由大赛执委会聘任。
2.各赛项监督仲裁组受大赛执委会领导,并对大赛执委会负责。
3.各赛项监督仲裁组以大赛制度为指导,全程监督赛项的筹备与组织实施工作,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并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确保大赛制度贯彻落实,从而推动大赛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4.各赛项监督仲裁组成员3人,设组长1人,监督仲裁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流程
三、工作内容
监督仲裁组的工作内容贯穿大赛筹备与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按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分步展开,共涉及12个工作模块。
1.赛前阶段
工作模块1:设备设施管理监督
了解赛场设备、设施的赛前测试和试运行情况,以及赛场环境的有关情况,监督赛场布置、设备选定、设施设置等是否满足需求且符合规范,监督赛项专家组与承办方对赛场建设验收的过程。
工作模块2:安全管理监督
熟悉赛项安全管理的相应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监督赛项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具体包括监督赛项比赛内容涉及的器材、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赛项执委会对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到位,以及比赛环境和生活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工作模块3:赛题管理监督
熟悉赛题管理流程,了解赛题管理过程中常见的疏漏,监督赛项命题、抽题、审题、印刷和装订、保管和领取、回收等环节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工作模块4:裁判培训工作监督与身份确认
了解裁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流程,监督赛项专家组对裁判团队的赛前培训是否到位,确保各位裁判员认真学习并掌握赛项竞赛规程和执裁工作纪律,具体包括熟悉比赛规则、成绩管理流程和评定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装备等。根据赛项执委会公布的名单对裁判进行身份确认。
2.赛中阶段
工作模块5:赛场纪律监督
明确赛场纪律,监督裁判、工作人员是否遵守竞赛规则;监督竞赛过程中是否认真执行赛场纪律,有效规避选手冒名顶替、作弊等有悖诚信的行为;监督现场裁判是否有力维护赛场秩序,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等。
工作模块6:抽签加密监督
理解抽签加密环节的内涵与意义,监督由裁判长主持、加密裁判组织实施的抽签过程是否有无关人员在场,监督选手抽签加密的整个流程是否完整且达到规定次数要求,监督各抽签加密环节产生的加密结果是否被妥善保管等。
工作模块7:成绩评定与统分监督
熟悉赛项成绩评定的方式方法,监督赛项所采用的评分方式是否按规定落实,包括裁判人数是否达到最低要求、评分流程是否有缺漏等;同时,监督裁判执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并监督记分员计分汇总的准确性。
工作模块8:成绩抽检复核
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在复核中发现错误,需按要求填写《成绩复核情况说明表》(见附件1),并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工作模块9:解密监督
监督解密的整个流程是否正确、完整,监督解密后形成最终成绩单是否正确。
3.赛后阶段
工作模块10:成绩公示、成绩发布与留档备案监督
赛项最终成绩须由监督仲裁人员审核签字后公示2小时(公示有效时间范围07:00—24:00),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赛项执委会发布,且每个比赛环节裁判判分的原始材料和最终成绩等结果性材料都须经监督仲裁组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后装袋密封留档。
工作模块11: 申诉与仲裁
了解申诉与仲裁的程序以及仲裁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申诉与仲裁的程序等,做出客观公正的仲裁。
工作模块12:监督工作汇报
由监督仲裁组组长对赛项监督仲裁工作全程及相关经验进行总结,汇集监督仲裁组组员的《监督仲裁工作记录表》(见附件2)信息后,填写《监督仲裁工作报告表》(见附件3),并于赛项结束3日内提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仲裁组对竞赛过程中发现的明显违规现象,应及时向竞赛组织、承办方提出改正建议,同时采取必要技术手段,留取监督仲裁的过程资料(见佐证材料粘贴处)。
2.监督仲裁组不参与具体的赛事组织活动。
五、附件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复核情况说明表
附件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记录表
附件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报告表
附件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复核情况说明表
赛项名称 |
|
复核人员 |
|
排名前30%成绩 错误率(%) |
|
排名后70%成绩 错误率(%) |
|
总抽检错误率(%) |
|
是否要求全体复核 |
|
具体错误情况
(要求注明错误成绩所属的参赛队伍/选手、错误成绩的分数、正确成绩的分数和差错责任人。如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
|
裁判长意见 |
裁判长签名: 日期: |
成绩更正执行情况 |
监督仲裁组长签名: 日期: |
附件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工作记录表
模块 |
监督内容 |
监督情况 |
备注 |
设备设施管理监督 |
赛场环境是否适宜,光照、通风、温湿度等是否符合竞赛需求和竞赛规程要求 |
□是□否 |
|
赛场是否集中,赛位是否独立 |
□是□否 |
|
赛项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赛项保障组织管理机制 |
□是□否 |
|
在赛场人员密集处是否张贴信息完整的赛场布局平面图 |
□是□否 |
|
赛项是否按规定使用大赛的标注、标识,且赛场内其余的标注、标识是否按大赛规定统一设计 |
□是□否 |
|
赛项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 |
□是□否 |
|
赛项是否遵照行业相关规定使用与处理竞赛中涉及到的国家管控的易燃、易爆、化工、药品、有毒等物品 |
□是□否 |
|
赛位上是否张贴各种设备的安全文明操作说明 |
□是□否 |
|
赛位上是否有监控录像设备 |
□是□否 |
|
专家组是否严格遵照验收时间节点,待设备设施赛前试运行无误后进行签字封场 |
□是□否 |
|
安全管理监督 |
赛项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相应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 |
□是□否 |
|
赛项比赛内容涉及的器材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专家组是否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
□是□否 |
|
赛项执委会是否在赛前组织本赛项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
□是□否 |
|
承办院校是否有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周边交通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在赛场周围设置警戒线 |
□是□否 |
|
承办院校是否具备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人力、物力条件 |
□是□否 |
|
针对开放赛场的赛项和有赛场体验区的赛项,赛项执委会与承办院校是否制定了人员疏散方案 |
□是□否 |
|
承办院校是否尊重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 |
□是□否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组织参赛队时,是否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是□否 |
|
赛题管理监督 |
赛项命题专家是否制定了赛题管理安全预案 |
□是□否 |
|
按规程公开赛卷的赛项是否公开了赛卷 |
□是□否 |
|
按规程公开赛题库的赛项是否于开赛前一个月在大赛官网公开了赛题库 |
□是□否 |
|
按规程公开赛题库的赛项是否组成了5套赛卷的赛卷库 |
□是□否 |
|
赛卷是否于比赛前三天内,在抽题人员抽取赛卷前,由监督仲裁人员随机排序 |
□是□否 |
|
赛卷装袋封条上的信息是否完整,主要包括:赛项名称、批次、数量和封存人员签名等 |
□是□否 |
|
赛卷封装完毕后是否存放于双锁保密铁柜内,由赛项监督仲裁人员与保密室负责人共同负责保管 |
□是□否 |
|
赛卷取人是否在考前30分钟内到保密室领取赛卷 |
□是□否 |
|
赛卷领取人是否在领取试卷后直接到达赛场 |
□是□否 |
|
所有涉及竞赛赛卷的人员是否均签署了保密协议 |
□是□否 |
|
回收人员是否将竞赛用的所有材料全部回收 |
□是□否 |
|
启用备用试卷的赛场,赛场情况记录表上是否注明原因(监督仲裁人员需要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
□是□否 |
|
赛卷保管人员是否对密封好的回收材料做好记录并签名 |
□是□否 |
|
回收材料是否由赛项承办单位就地封存,妥善保管 |
□是□否 |
|
裁判培训监督与身份确认 |
实到裁判人员是否与赛项执委会公布名单一致 |
□是□否 |
|
赛项专家组对裁判团队的赛前培训工作是否组织到位,且达到预期的培训目标 |
□是□否 |
|
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应包含竞赛规程和执裁工作纪律等 |
□是□否 |
|
赛场纪律监督 |
参赛选手和赛项裁判人员是否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以及其他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进入赛场 |
□是□否 |
|
裁判人员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擅离职守等违规现象 |
□是□否 |
|
现场裁判是否做好组织引导、赛场纪律维护等工作,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赛场记录表》 |
□是□否 |
|
竞赛过程中,裁判人员发现参赛队伍(选手)违规情况,是否及时有效处理 |
□是□否 |
|
抽签加密监督 |
检录、抽签是否按照竞赛规程规定准时进行 |
□是□否 |
|
检录裁判是否依照检录表进行点名核对,并在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裁判长递交检录单 |
□是□否 |
|
加密裁判是否严格遵照抽签加密纪律,每一步加密环节均由不同加密裁判执行并妥善保管加密结果 |
□是□否 |
|
所有比赛是否至少有两次抽签加密,有竞赛作品的,是否有第三次加密 |
□是□否 |
|
整个抽签加密过程是否由裁判长主持、由加密裁判组织实施,其他无关人员是否在场干涉 |
□是□否 |
|
成绩评定与统分监督 |
竞赛所采用的评分方式是否符合大赛制度规定 |
□是□否 |
|
裁判员和记分员数量是否达到对应评分方式的最低要求 |
□是□否 |
|
评分裁判是否独立判分,互不干扰 |
□是□否 |
|
记分人员计分时是否仔细核算,保证大赛成绩的准确性 |
□是□否 |
|
裁判长是否在竞赛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分结果 |
□是□否 |
|
成绩抽检复核 |
竞赛成绩统计完毕后,复核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 |
□是□否 |
|
竞赛成绩统计完毕后,抽检赛项总成绩排名后7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
□是□否 |
|
成绩发布与留档备案监督 |
赛项最终成绩是否在比赛结束后,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示 |
□是□否 |
|
发布的最终成绩是否公示无异疑后公布 |
□是□否 |
|
赛项结束后,每个比赛环节裁判判分的原始材料和最终成绩等结果性材料都确保无误后密封装袋 |
□是□否 |
|
监督仲裁组长签名: 日期:
附件3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报告表
赛项名称 |
|
监督仲裁组成员 |
|
监督仲裁工作总结 (分模块总结,模块内按赛项流程顺序汇报,尽量详细,如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
|
监督仲裁工作中 发现问题 的改正情况 (要注明问题责任人,可在监督仲裁工作报告后粘贴佐证材料) |
|
对赛项组织工作 的建议 |
|
赛项组织过程中值得推广的经验 |
|
对大赛监督仲裁工作的改进意见 |
|
监督仲裁小组内 违纪情况 |
|
监督仲裁组长签名: 日期: 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