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队须知
1、领队是参赛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竞赛过程中领队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2、领队须按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不得无故缺席;领队负责组织本省市参赛队参加各项赛事活动;
3、领队应积极做好本省市参赛队的服务工作,协调参赛队与赛项组织机构及承办院校的对接工作;
4、领队负责申诉工作。参赛队认为存在不符合竞赛规定,有失公平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须由领队在该赛项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监督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5、领队应积极做好本省市参赛队文明参赛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和教育本省市参赛指导教师和学生正确对待参赛工作,积极配合赛项组织机构的工作。明确要求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不得利用比赛相关的微信群、QQ群发表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