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好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班主任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2019年度对班主任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与班主任岗位绩效工资挂钩,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成立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团总支书记(学工科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科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科(团总支),团总支书记(学工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在岗班主任
三、工作常规考核
班主任要积极做好班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利益诉求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与学生谈心工作、与家长沟通联系工作、就业工作、宿舍管理工作、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等,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和其它事务性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和学业规划。该项满分60分。
1、班主任要根据学院下发的各项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未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2分,满分4分,扣完为止。
2、班主任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按时提交接受检查的,得4分,拒不按时提交者,该部分考核为0分,每迟交一天扣1分;记录及时、认真、完整得4分,记录不完整、内容空洞的酌情扣1-2分,满分8分,扣完为止。
3、每月深入课堂听课1次,每缺1次扣4分;每月与本班级的任课教师沟通1次,每缺1次扣2分,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填写记录表,满分6分,扣完为止。
4、积极开展与学生谈心和与家长沟通联系工作,每周与学生谈话2次,每月与家长沟通1次,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填写记录表,每少1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5、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未准时参加者每次扣3分,满分6分,扣完为止。
6、每周深入学生公寓1次,每缺一次扣2分,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检查记录,满分8分,扣完为止。
7、每月亲自组织召开班会或参加班级活动2次,每缺一次扣3分,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填写记录表,满分6分,扣完为止。
8、每月组织参加班团干部会议1次,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满分4分,扣完为止。
9、每周组织一次周讲评,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2分,满分8分,扣完为止。
10、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当月值班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积极向学报或相关杂志、出版社投稿发表学生管理方面的论文、教材著作的,当月额外加5分。
四、班级管理考核
该部分考核由班级量化考核与相关考核项目组成,满分40分。
1、学生缴费率达到100%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
2、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事件真相,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做好处理工作,不及时报告的扣3分,隐瞒不报(包括不知晓)的扣5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
3、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满分30分。
五、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为工作常规考核成绩与班级管理考核成绩之和,考核总成绩不出现并列排名,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时要再针对具体项目进一步进行检查,重新对并列排名的项目进行排名,直到不出现并列排名。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每月公布一次成绩,公布时间为次月第一周,分年级进行排名。每学期末,将汇总公布综合成绩。
六、班主任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班主任岗位绩效工资分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折合课时计算。
2、完成班主任工作常规考核项目的发放班主任岗位绩效基本工资,工资数额根据学校具体要求执行,由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因工作失误等原因未能按要求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将不予发放班主任岗位绩效基本工资。
3、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给予排名前10%的班主任计算每月5课时;给予排名11%-20%的班主任计算每月4课时;给予排名21%-60%的班主任发放班主任计算每月3课时;其他不再计算班主任课时。该项奖励年底绩效考核时发放。
七、其他
1、对于每级排名后三名的班级,分管领导对班主任进行谈话,学生工作科组织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谈话;两次排名后三名的班级,院长对班主任进行谈话,分管领导组织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谈话;三次排名后三名的班级,调整该班级班主任,调整班干部组成,减少评先树优、奖助减补及有关奖励名额,直至取消。
2、大三年级在顶岗实习学期,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要求进行考核。
3、建筑工程学院根据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分年级评选院级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4、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不发放班主任岗位绩效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并取消其担任班主任的资格:
(1)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团结稳定、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
(2)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3次以上的;
(3)班级学生中有因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而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罢课、罢考、罢食、群殴等恶性事件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5)由于工作过错,使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6)在开展评优、评奖、帮困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有失公正,经调查属实的。
5、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6、未尽事宜,由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7、本办法自2019年3月起正式实施。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