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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07   来源:毛风华     浏览次数:


为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进一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保证学校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就学生请销假管理做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请批假的领导老师和请假的各班级同学认真遵守。



学生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生产劳动、军训、宿舍晚归以及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作旷课处理。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一、请假流程



1、请假需自行打印空白假条,在征得家长和班主任的同意的情况下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或家长、或委托同学、老师等)签名并写明起止时间、请假理由及请假期间所达目的地和联系电话。



2、将请假条上下两联填写完整后,附带有关纸质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审批要求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需由班主任签字,报团总支审核盖章备案;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由班主任、团总支书记签字,报团总支审核盖章备案;



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需由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报团总支审核盖章备案;



请假时间在七天以上,需由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院部负责人签字,报团总支审核盖章备案。



    4、盖章后的假条沿虚线撕下(有证明材料的请将证明材料与请假条上半部分存根用胶水粘在一起),存根留团总支备案,个人假条部分放到班级处以备查看,存档。



二、请假注意事项



1、因病需要请假的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
、因驾照考试需要请假的需提供驾校考试证明,因参加相关考试需要请假的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3、晚自习因参加培训学习等需要请假的需提供上课培训等证明材料;

    4
、因参加比赛需要请假的需提供参赛证明,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集训的要统一到教务处、绩效考核办备案;

    5
、请假离校的需由班主任和家长沟通,做好联系记录,附纸质版证明材料办理请假,否则不予签批;

    6
、因个人私事、学车、家里有亲戚结婚、家长看望、同学来访等原则上不再给予批假;



7、法定假期前一天以各种理由请假提前回家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准;法定假期结束以各种理由请假不返校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准,一律按照旷课处理;



学生病假、事假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8、学生请假条未盖章的,签字未按要求的,检查时不予认可;



9、各班主任要严格控制班级学生的请假次数,上课期间,同一时间段内的请假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严把请假关,每超过一人次按旷课一人次处理;



    三、销假相关规定



请假离校的,请假期满需要办理销假,需由学生在规定时间返校后向班主任报到,并将请假条统一上交班级备案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一律按照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