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增强学生宿舍育人氛围, 引导大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结合我院实际,特举办第二十七届宿舍文化节,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6日——5月26日
二、活动主题
兴之相遇共同求索,乐之相伴创设温馨
三、活动项目
1、“班级团队大作战”活动。
2、“变废为宝,从我做起”手工作品评选活动。 3、“‘寓’见即是缘”班级宿舍文化墙创建活动。
4、“标兵宿舍”之“优良学风宿舍”和“优秀内务宿舍”评选活动。 5、“优秀宿舍长”、“优秀个人”评选活动。
四、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1、“班级团队大作战”活动。
时间:4月22日
地点:毓华园篮球场
主题:团结友爱,共创佳绩
内容:呼啦圈过山车、海底传月、心心相印
评选办法:
(1)呼啦圈过山车:每个队伍一排一排站好,每队中相邻的两名队员拉手,队伍一字排开;每队第一位队员,闲置的手上拿一个呼啦圈;裁判一声令下后,每队从第一个人开始,让呼啦圈穿过每个人的身体,最终穿越整个队伍;呼啦圈穿越整个队伍的时候,整个队伍不能走动,队员间不能松开与相互拉着的手;呼啦圈需在队伍中往返穿越一次,最终回到第一个人手中,第一个人将呼啦圈再次递交给裁判时认定为该队完成比赛;比赛中,出现呼啦圈脱离队伍、手松开等违规时,该队的成绩将增加5秒;最终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2)海底传月:每队10名队员(有女生的班级至少要有三名女生),队员们依次排开排成一列,前后间距一臂;第一名队员双手举起篮球,其余队员弯下腰,双脚分开,当听到裁判发令后,第一名队员将球从胯下传给第二名队员,依次类推,当第十名队员接到球后,持球跑到裁判面前把球放下时认定为该队完成比赛;比赛中,出现篮球掉落等违规时,该队的成绩将增加5秒;最终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3)心心相印:一男一女,两人一队;两个人背靠背将篮球夹住,步调一致走到终点;向前走时,双手必须在前方,也不能碰到球,否则一次罚2秒;如果篮球掉落,则需要从头开始;最终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4)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
(5)活动每个项目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变废为宝,从我做起”手工作品评选活动。
时间:4月16日至5月3日
主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地点:毓华园3#、10#楼
评选办法:
(1)追求创新,坚持原创,参与者需在报名表中填写设计理念和创作思路。
(2) 作品满足实用性、美观性、环保节能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活动作品。
(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
(4)活动设立创新奖3名、实用奖3名、艺术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寓’见即是缘”班级宿舍文化墙创建活动。
时间:4月16日——5月9日
地点:毓华园3#、10#楼
主题:“寓”见即是缘
评选办法:
(1)文化墙统一在卫生间外侧墙体处创建。
(2)文化墙内容包括值日表、宿舍成员信息卡、宿舍成员生活照片。
(3)各班级自由确定文化墙轮廓形状,要简单大方,能够凸显出班级文化。
(4)文化墙设计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体现大学生的朝气活力,体现寝室人员的凝聚力。
(5)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3)
(6)活动设立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个。
4、“标兵宿舍”之“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内务宿舍”系列评选活动。 时间:4月16日至5月20日
地点:毓华园3#、10#楼
主题:创建“优良学风宿舍”和“优秀内务宿舍”。
评选办法:
(1)“优良学风宿舍”申报条件:宿舍成员在上一学期中无处分和挂科现象,宿舍50%的成员在上一学期综合测评中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35%。
(2)按照宿舍检查标准对上报宿舍进行验收,每周分别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和抽查,分三周进行。
(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4、附件5)
(4)最终评选40个标兵宿舍(15个“优良学风宿舍”、25个“优秀内务宿舍”)进行表彰,颁发锦旗。
5、“优秀宿舍长”、“优秀个人”评选活动。
时间:4月16日到5月20日
评选办法:
(1)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处事公道,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纪律和安全。遵守宿舍各项规定,并积极动员组织本宿舍成员参与各项宿舍活动。
(2)配合驻公寓辅导员做好宿舍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宿舍管理,杜绝重大违纪事件的发生,若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宿舍成员不按时回宿舍就寝、破坏公物等),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3)能妥善安排好宿舍的值日,特别是混合宿舍要协调好同学关系,做到责任明确,公平公正。
(4)宿舍同学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其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高。
(5)获得“优良学风宿舍”和“优秀内务宿舍”的宿舍长有参评资格。
6、宿舍文化节期间,将会对各班级的积极度、参与度、宣传力度进行考核,活动结束评选四个班级获“优秀组织奖”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学生会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