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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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关于组织开展老生家庭经济情况复查与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建工系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请各班级组织开展老生家庭经济情况复查与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请各班级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日职院字〔2014〕98号)相关规定,通过深入学生,了解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因素,综合客观地了解学生经济状况。通过民主评议与审核公示相结合(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划定困难等级,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作为以后学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进行资助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老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同新生)。老生中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各系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复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时效性。

    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

    (五)烈士子女;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七)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其中,经教育部与山东省教育厅下达至我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含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经核实确定为重病致困家庭学生等困难群体必须纳入特别困难学生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四)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五)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请各班级在2021年10月29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和老生复查、困难等级划分,组织困难新生与新认定的困难老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与其他纸质困难材料归档;填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信息库》

   几点说明:

    1. 对于2019级、2020级学生和2021级新生,都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信息库》,《认定申请表》交纸质版,《信息库》交电子版(10月25日之前发邮箱2719979119@qq.com)。

    2. 2019级和2020级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费全免、学费半免、学费1/3免、助学金(共三档)、困难补助的学生出自贫困库,2021级新生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也出自贫困库。

    在填写的时候,困难等级一共有三种: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困难原因不能瞎写,一定要实事求是,在写困难等级的时候5000元、4400元和3300元写特别困难,2500元、2200元、1667写困难,500写一般困难。请各班级审核好。

    3. 各班级贫困库名额尽量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

    4. 所有纸质版材料在10月25日之前交到团总支,纸质版学生名单必须要与电子版对应起来。

      

    附件:

    1.《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下载:附件1: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pdf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附件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doc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信息库》

    附件下载:附件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xls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下载: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建筑工程系团总支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