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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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来源:建筑工程系     浏览次数: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育人作用,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将志愿服务常态化,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志愿服务指导工作小组

 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员: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相关指导教师

二、确定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要和志愿服务工作相关,例如敬老爱老、关爱留守儿童、环保、交通、卫生清理、社区服务、大型赛事项目、大型活动项目、重要工作事务服务等,可以认定为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非官方的组织的活动项目,临时找学生协助开展的等有关事务不作为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三、具体要求

1、各学生组织要阶段性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乐翼志愿服务队要制定计划,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班级团支部每月自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少于一次,班级同学要积极参与活动。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务必填写活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

3、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自行确定活动主题、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要做好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安全预案(包括疫情防控要求)。

4、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要求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做好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指导工作。

5、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要按时提交活动材料(经审批的活动申请表、安全预案、活动计划、活动照片或视频电子版、活动总结和宣传新闻稿)至团总支,并同时在各自的官方QQ动态中进行宣传。重要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闻宣传要经负责老师把关后在学校网站、建筑工程学院网站、青春日职微信公众号、建筑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送。

6、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统一使用“三小时公益平台”进行发起和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由乐翼志愿服务队统一组织实施。

7、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和个人综合测评。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要做好同学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和时长的备案记录工作。

8、特别重要的志愿服务项目将根据志愿者表现颁发参与志愿服务的证书,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将根据年度内在志愿服务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表彰,颁发年度优秀志愿者证书。